首页 > 资讯补给 > 税务补给站 > 三种情形 营所税免办暂缴 2023-08-24
9月将迎接营所税暂缴申报,高雄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如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在申报期间内检具申请书及证明文件,向国税局申请免办暂缴;另外,有三种情形可直接适用免办今年度营所税暂缴,无须另外提出申请,国税局将采「申请从简、认定从宽」原则办理。
国税局说明,依照《所得税法》规定,特定的营利事业不用办理暂缴申报。我国境内无固定营业场所的营利事业、独资营利事业和经核定为免用统一发票之小规模营利事业,或是具教育、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公有事业,依规定免徵营利事业所得税,因此不用申报暂缴,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企业皆需要办理营所税暂缴。
不过,根据财政部逐年发布的解释令,在纾困条例行期间内,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免办今年度营所税暂缴,以减轻受疫情影响营利事业缴税资金压力。第一,是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纾困条例授权订定办法,提供纾困、补贴、补偿、振兴相关措施者。
第二,或是受疫情影响,短期间内营业收入骤减,例如自2020年1月起任连续两个月的月平均营业额或任一个月的营业额,较2019年12月以前六个月或2018年后的任一年同期平均营业额减少达15%,或其他营业收入骤减情形,都可免办理暂缴申报。
此外,高雄国税局表示,有三种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免办暂缴采「申请从简、认定从宽」原则办理。第一种是公司在去年、前年已根据财政部函令免办暂缴者,可直接适用免办今年度营所税暂缴,无须另外提出申请。
第二种则是营利事业在办理今年度暂缴申报期间开始前,已依规定经国税局核准延期或分期缴纳营所税、营业税、货物税、菸酒税、奢侈税,或核准退还营业税溢付税额者,也不用再提出申请,直接适用免办暂缴。
第三种营利事业在办理112年度暂缴申报期间开始前,已依疫情纾困措施相关规定申请并经国税局核准退还营业税溢付税额者。摘自经济日报2023.08.24(点入可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