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补给 > 税务补给站 > 连续第四年!财政部宣布:符合两情形可免办营所税暂缴 2023-08-12
营所税暂缴申报将在9月展开,财政部今(11)日宣布,延续过去纾困措施,公司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符合一定条件,可在营所税暂缴申报期间内申请免办暂缴,且若前几年已因疫情适用免办暂缴,今年可免申请、直接适用,采从简办理。
不过,若营利事业今年度会计年度开始日,并非在纾困条例施行期间内,也就是在今年7月1日后,就不能适用。
财政部表示,今年营利事业若符合两情形之一,即可申请免办暂缴。第一,是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纾困条例授权订定办法,提供纾困、补贴、补偿、振兴相关措施者。
第二是受疫情影响,短期间内营业收入骤减,例如自2020年1月起任连两个月月平均营业额或任一个月营业额较2019年12月以前六个月或2018年以后之任一年同期平均营业额减少达15%,或其他营业收入骤减情形。
赋税署长宋秀玲表示,由於纾困条例施行至今年6月30日,且营利事业采历年制、4月制等,今年上半年营运期间仍落在纾困条例施行期间,且上半年外销订单、工业生产指数表现仍不算好,因此今年仍延续这项纾困措施。
财政部指出,这向纾困措施循例采「申请从简,认定从宽」原则办理,营利事业已依财政部相关令释规定免办理109年度、110年度或111年度营所税暂缴者,可直接适用免办理112年度营所税暂缴,无须再提出申请。
此外,若在办理今年度暂缴申报期间开始前,已依疫情纾困措施相关规定经国税局核准延期或分期缴纳营所税、营业税、货物税、菸酒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税额,或核准退还营业税溢付税额者,也无须再提出申请,可直接适用免办暂缴。 摘自经济日报2023.08.12(点入可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