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補給 > 稅務補給站 > 建案接待中心 要課房屋稅 2023-03-20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接獲建設公司來電詢問,新建案的接待中心是否需設籍課徵房屋稅?稅務局表示,建設公司樣品屋或接待中心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應在建造完成後30日內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設籍。
稅務局說明,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以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建商為銷售房屋而搭建在土地上的樣品屋及接待中心,均屬房屋稅課稅範圍。
稅務局表示,樣品屋或接待中心在尚未拆除前,都應在建造完成後30日內申報設立房屋稅籍繳納房屋稅,課稅現值計算方式與一般建物相同,按建造材料、面積、地段來評定房屋現值,拆除後也要立即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報,才能停止課稅。
摘自經濟日報2023.03.20(點入連結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