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补给 > 税务补给站 > 企业所得申报 留意四点 2022-12-21
高雄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2022年度各类所得扣缴凭单申报,截止日延至2023年2月6日,申报常见错误有四态样,请申报单位多加注意,且须在法定期间内办理申报,以免因逾期申报而受罚。
首先,如果企业因疫情有领到各类纾困补助、津贴,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规定,可免纳所得税,企业领到的补助收入也不须填报扣缴凭单。
其次,员工派训参加公会课程免扣缴但要申报;官员表示,许多企业会向同业公会缴交会费,因同业公会会费的性质相近於企业的营业收入,故免扣缴及申报。
若企业派员工参加同业公会教育训练课程,可留意是否有拿到同业公会所提供的发票,国税局表示,如果同业公会有提供发票作为凭证,企业在给付参训费时,对企业而言属於「其他所得」,依法可以免扣缴税,企业只要列单向国税局申报、填发免扣缴凭单即可。
第三,因近期国境开放,国人出境人数逐渐提升,如果企业补助员工国内外出差膳杂费,要留意认列限额,若补助员工的总额,已经超出法定认列标准,超出部分申报时应列入员工「薪资所得」。根据《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规定,员工可享一定额度的国内出差膳杂费(住宿费除外),不必凭证就能认列,出差对象是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等高阶管理者,每人每日700元;其余员工则每人每日600元,因此申报扣缴的标准和公司补助额度有关。
第四,企业捐赠国内慈善机关团体,漏未开免扣缴凭单,也是常见的错误。官员说,营利事业捐赠给机关或团体时,应取得受领机关团体的收据或证明,再将受领机关团体名称、统一编号及全年给付金额等,依规定格式列单申报主管稽徵机关,并将免扣缴凭单填发给捐赠团体。
摘自经济日报2022.12.21(点入连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