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補給 > 稅務補給站 > 營所稅申報 須填關係人資訊 2022-05-11
報稅季已展開,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有從事受控交易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公司,在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記得要依移轉訂價揭露規定,填寫營所稅申報書中的關係人資訊,包括結構圖、明細表、交易彙總表等。
依據財政部函令,公司全年收入總額達3,000萬元以上,且在境外有總機構或分支機構等關係人,或享有一定租稅優惠、或依法申報前十年虧損達一定金額者,辦理營所稅申報時應揭露關係人交易資料。
除此之外,若跨國企業集團成員收入總額達5億元以上,且全年受控交易總額達2億元;或是收入總額3億元以上、未達5億元,且全年受控交易總額達2億元,並與境外關係人有交易或享有一定程度租稅優惠者。這兩種情形,則要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供稅局查核。
國稅局表示,應備妥移轉訂價報告的營利事業,在稽徵機關調查時,應在書面調查函送達日起一個月內提示移轉訂價報告,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提醒營利事業進行移轉訂價分析時,留意相關規定並按期限送交相關資料。
若該跨國企業成員全年收入達30億元,且跨境受控交易達15億元,須送交「集團主檔報告」;跨國集團前一年度合併收入達270億元,須送交「國別報告」。
摘自經濟日報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