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补给 > 税务补给站 > 营所税申报 须填关系人资讯 2022-05-11
报税季已展开,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提醒,有从事受控交易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在办理营所税结算申报时,记得要依移转订价揭露规定,填写营所税申报书中的关系人资讯,包括结构图、明细表、交易汇总表等。
依据财政部函令,公司全年收入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在境外有总机构或分支机构等关系人,或享有一定租税优惠、或依法申报前十年亏损达一定金额者,办理营所税申报时应揭露关系人交易资料。
除此之外,若跨国企业集团成员收入总额达5亿元以上,且全年受控交易总额达2亿元;或是收入总额3亿元以上、未达5亿元,且全年受控交易总额达2亿元,并与境外关系人有交易或享有一定程度租税优惠者。这两种情形,则要备妥「移转订价报告」,供税局查核。
国税局表示,应备妥移转订价报告的营利事业,在稽徵机关调查时,应在书面调查函送达日起一个月内提示移转订价报告,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提醒营利事业进行移转订价分析时,留意相关规定并按期限送交相关资料。
若该跨国企业成员全年收入达30亿元,且跨境受控交易达15亿元,须送交「集团主档报告」;跨国集团前一年度合并收入达270亿元,须送交「国别报告」。
摘自经济日报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