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补给 > 税务补给站 > 企业收租 别漏报押金利息 2022-03-30
公司出租财产当起包租公,要留意营业税问题。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出租财产所收取的押金,要记得设算利息,并按月计算销售额、开立发票,不过未满一个月者可免予计算,且如果利息金额较零星,也可按年计算押金利息。
高雄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出租财产应注意统一发票开立规定,押金应依规定设算利息,开立统一发票并报缴营业税,原则上是按月计算、开发票,但为了简化开立发票程序,营业人收取押金计息金额比较零星,可全年开立一张统一发票即可。
至於利率部分,不论按月或按年计算押金利息,利率都是以当年1月1日邮政定期储金1年期固定利率为准。
国税局举例,甲公司在2022年1月1日出租房屋给乙公司,收取押金100万元,当年1月1日邮政定期储金1年期固定利率0.78%,每月押金设算利息650元(含税;100万元×0.78%÷12),甲公司应按月开立销售额619元及税额31元之统一发票给乙公司。
若甲公司想要一次开立全年发票,也可选择按年计算押金利息7,800元,在2022年1月开立销售额7,429元及税额371元的统一发票给乙公司。
国税局提醒营业人,如有出租财产,却漏开押金利息发票等情形,在未经检举或稽徵机关调查前,请尽速自动补报及补缴税款,以免因漏报而受罚。
此外财政部官员表示,如果是个人房东,个人出租房屋所收取的租金,是属於所得税法规定的租赁所得,应并入取得年度的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如未申报经稽徵机关查获,也将补税并依规定处罚。
摘自经济日报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