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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過了不會再查?恰相反...營業稅專查有紀錄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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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過稅了,所以被選查的風險降低?今年營業稅的選查剛好相反,中區國稅局列為優先選查的,剛好是有紀錄者,包括被多次檢舉過的、有漏開發票記錄的。

中區國稅局表示,實地稽查統一發票開立已經展開。官員說:「這是一整個年度的例行性查核。」亦即選案查核到年尾。

今年優先選查四類營業人,中區國稅局官員說,各國稅局選查原則幾乎都一樣。四類營業人是:

一、 經常被檢舉未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二、 已有漏開統一發票紀錄之營業人。

為避免被解讀為擾民,通常會儘量避開選查同一個營業人,但官員解釋,今年會從過去有過逃漏記錄的,被檢舉漏開發票次數多的,選案查核。 「有點複查的味道。」

三、 申報銷售額明顯偏低之營業人。官員解釋,高低是和地區的同業比。「人家生意比你差,報得比你高。那你可能被選查。」或者「開的發票金額老是很低,例如總開10塊錢,但明明店裹的每筆消費金額幾乎都不只10塊錢。」

四、 長期累積巨額留抵稅額或異常之營業人。官員說,這類人指的是「進的比賣出去的多,」而且是長期地進的比出去的多,長期是指一直以來都這樣,通常是一年以上。「這樣做生意早虧大了,這不合理。」所以也列為選案查核對象。

怎麼查呢?中區國稅局官員說,稅務員會成為消費者,實地查核。「國稅局會撥經費,讓稅務員去消費。」我們選案不會選得太早,會逐批選案,連稅務員都不會太早知道近期會去查核那一家。
                                            摘自經濟日報202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