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补给 > 税务补给站 > 企业适用新制房地所得 须计入最低税负制税基 2022-02-09
房地合一2.0自去年7月上路,企业交易适用新制房地所得采分开计税、合并报缴,财政部近期预告《所得基本税额条例施行细则》修正草案,明确规定分开计税部分所得额,仍要计入企业的最低税负制税基,也就是与房地合一修法前一致。
营利事业最低税负制的税基包括营所税的「课税所得额」加上「特定免税所得」,其中课税所得额方面,在房地合一2.0上路前,企业买卖新制房地交易所得是并入计算,自然也会纳入最低税负制税基。
而去年为抑制炒房歪风,财政部推出房地合一2.0,企业交易新制房地的所得独立出来,依据持有时间采差别税率计税,而非合并於营利事业所得额当中,对於这部分独立计算的所得,是否也应纳入最低税负制,财政部近期有了明确规定。
官员解释,尽管企业的房地合一2.0税制是分开计税,但实际上仍属於营所税的一块,没有理由因为独立计税就不纳入最低税负制课税,此次修正是让规定更为清楚。
摘自经济日报2022.02.09